移工是支撐臺灣產業運作、家庭照顧的重要力量,但有 20 多萬名正臨婚育年齡的女性移工,因政策缺乏周全配套措施,在臺懷孕和育兒,使她們陷入「生命VS生存」的脆弱困境:被片面解僱、強迫回國,成為失聯移工,衍生黑戶寶寶等憾事不斷上演,在國際人權轉型升級的潮流中,我們的社會如何攜手面對?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 2023 年底,台灣有超過 28 萬名 44 歲以下女性移工,她們用青春撐起臺灣家庭的經濟產業與家庭照護工作,但在異地工作的她們,對愛情、親情、成家與生育有所期待,卻面臨殘酷的現實。
現行法令雖對懷孕移工有基礎保障,但政策缺乏周全配套,執行層面未考量移工特殊處境,加上移工面臨語言隔閡、資訊不足、不能自由轉換工作、缺乏支持系統等不利處境,導致空有法令,卻無法落實。況且,多數仲介、雇主將移工視為彈性且廉價的短期勞動力,移工淪為被剝削的一方。
國家的進步,源自於政府和社會的攜手合作。
傾聽移工與雇主的需求,透過對話與合作,共創更美好的未來。
疫情後缺工嚴重,日本、韓國加入搶工大戰,政府得重新思考人力政策,改變過去將移工視為廉價勞動力的思維,轉而將他們當成是一起拚經濟的夥伴,與此同時,勞動部自 2022 年 4 月 30 日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將打破移工在臺工作 12-14 年限制,資深移工能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申請永久居留。 此政策成為移工人權轉捩點,隨著在臺灣年限延長,移工自然會在台成家育兒,已有一些企業雇主需著手處理育嬰和托育措施,在大環境的轉換下,臺灣企業需要加緊腳步,保護勞動人權,迎擊這波國際搶人大戰。
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懷孕的家事移工享有 7 日的產檢假及 8 週的產假,然而,全臺近 22 萬名的家庭看護工,一旦有人缺席,將對有失能照護需求的數十萬家庭,產生無人替補的衝擊。
有失能照護需求的雇主雖然能使用「喘息服務」作為人力空窗的替代,但「喘息服務」給付額度非常有限且充滿限制,高達 6 成雇主表示不想使用。如何讓移工跟僱主之間的勞資問題找到一個出口,創造雙贏的局面,是政府、雇主、仲介需要從長計議的問題。
(資料來源:勞動部 109 年委託研究結果)
臺灣在早期的時候也是所謂的禁孕條款,懷孕後必須辭職,而在臺灣的女性移工也面臨同樣的處境。根據勞動部統計,高達 28 萬多名 44 歲以下的女性移工正處於婚育年齡,每年平均約有 4,000 名移工在臺灣懷孕生子,近三年有六成的懷孕移工因此被解僱。
因懷孕被解僱的擔憂,逼迫移工媽媽隱瞞懷孕至最後一刻,或選擇墮胎。此外,還要面對外界對於「懷孕歧視」的異樣眼光,更可能遭遇到伴侶不負責任、在異鄉缺乏社會支持,因此,她們更需要政策和社會服務系統的介入,來保障她們的權益。
(資料來源:監察院調查勞保局生育給付資料)
每年超過萬名移工在臺灣成為父母,其中多數女性移工若不是懷孕後解約回國或選擇墮胎,另一條路則是和伴侶一起逃跑成為失聯移工,尋求自由以及更優渥的薪資。 據移民署統計,在臺失聯移工約 8 萬 7 千人,流竄於黑工市場(多數為農業或營建業),孩子因未合法取得居留證而成為「黑戶寶寶」,再加上未經醫療場所通報的黑數,推估全台破千名,若孩子發生意外或生病,難以尋求正當管道獲得幫助,成隱形社會成本。 基於兒童權利公約最佳利益的原則,人權會與政府已著手規劃,希望將移工失聯的身份跟他子女權益的脫鉤,使得失聯移工孕產時可以安心求助,讓政府的資源介入協助,進而改善黑戶寶寶權益。
以人權立國的臺灣,在 2009 年通過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兩公約施行法的立法,但我國雖然有相關法令政策,卻仍然看得到,用不到。 產業移工雖然受到《性別平等工作法》與《勞動基準法》的保障,懷孕期間可請求調整工作、禁止夜間工作、申請產檢假,現實面仍不斷受到懷孕歧視,若不能盡速改善政策、仲介、供應鏈管理,臺灣的勞動力市場、進出口貿易將受到莫大的阻礙。
國家人權委員會發表「移工如何在異鄉撫育孩子」專案報告,針對女性移工在臺灣工作,因懷孕面臨的工作權及社會支持網絡等方面的實際狀況進行深入調查,訪談多位在臺懷孕移工,以及雇主及仲介的意見,發現女性移工未受法律母性保護的保障,因此提出8項改善建議: